音樂噴泉是一種為了娛樂而創(chuàng)造出來的可以活動的噴泉,它根據(jù)美學設計并且經常會產生3維的效果。在此過程中,水流被操控,散射及折射光,然后一個3維的畫面就產生了。通過程序控制系統(tǒng)和音樂控制系統(tǒng),對音樂進行編程,使噴泉造型與音樂旋律、燈光同步結合而產生千變萬化的水景,反映音樂內涵及主題。音樂噴泉聲、光、色、形俱美,如舞臺上的表演激起人們沉思雀躍的情緒而得到水美的藝術享受。音樂噴泉主要應用于大型廣場、主題公園、人工湖泊、游樂場等表演場所。
噴泉作為一項建筑藝術,在國內外均有較悠久的歷史。而音樂噴泉的構思及萌生則是本世紀30年代開始的,1930年,德國的OTTOPRZYSTAWIK(奧圖.皮士特霍)首先提出了噴泉與音樂相結合的設想,并設計成小型裝置應用于酒店及商場,其后則逐步發(fā)展到大型化及多樣化。GUNTERPRZYSTAWIK繼承父業(yè)使音樂噴泉變得更為多姿多彩,并于l952年夏在西柏林工業(yè)展覽會上進行展示,經紐約一名攝影師將其引進應用于紐約無線電音樂廳,從此,音樂噴泉陸續(xù)在世界各地應用推廣,目前,西方工業(yè)發(fā)達國家已有制造音樂噴泉成套裝置的專業(yè)工廠、如美國的WALTZING,MIDAS.加拿大的PEM,意大利的NeonALPina.日本的KAWAMURA等公司。隨著音樂噴泉市場的需求越來越大,國內關于音樂噴泉的究與開發(fā)工作也蒸蒸日上。我國在80年代中期相繼引進和自行設計建造了多座音樂噴泉,為美化環(huán)境,活躍人民的文化生活起了良好的作用。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2006年整個噴泉行業(yè)年總產值也早已達到幾十億元以上。同時我國行政主管和技術監(jiān)督部門、學術團體和出版界等,也為推動噴泉技術的發(fā)展做了不少工作:
音樂噴泉是一種為了娛樂而創(chuàng)造出來的可以活動的噴泉,它根據(jù)美學設計并且經常會產生3維的效果。在此過程中,水流被操控,散射及折射光,然后一個3維的畫面就產生了。音樂表演噴泉是在程序控制噴泉的基礎上加入了音樂控制系統(tǒng),計算機通過對音頻及MIDI信號的識別,進行譯碼和編碼,終將信號輸出到控制系統(tǒng),使噴泉的造型及燈光的變化與音樂保持同步,從而達到噴泉水型、燈光及色彩的變化與音樂情緒的完美結合,使噴泉表演更加生動更加富有內涵及體現(xiàn)水的藝術。音樂噴泉:可以根據(jù)音樂的高低起伏變化。用戶可以在編輯界面編寫自己喜愛的音樂程序。播放系統(tǒng)可以實現(xiàn)音樂、水、燈光氣氛統(tǒng)一,播放同步。
水景工程的基本形式及設備1、固定式水景工程:是指主要組成部分,設備如噴頭、管道、配水箱、水泵、水池、電氣設備等都固定設置,不能隨意移動。這是大中型水景工程常用的形式之一,小型水景工程也可采用。根據(jù)承受水流的建筑物的形式不同.淺碟式:是在水池式基礎上演變而來的形式,將水池深度盡量減少,改成淺碟式,僅在水泵吸水口處設一集水井,滿足水泵吸水要求。淺碟內布置一些不同形狀的踏石、假山、水草等,管道和噴頭用卵石等掩蓋起來。噴水后,人們不僅可在四周圍觀,還可在水柱間穿行戲耍,大大增加了人們的游樂興趣和親水情趣。這種工程,工程量小、施工容易、維護管理也較簡單。但水質不易保持清潔,尤其是風沙較大的地區(qū),易被泥沙、落葉所堵塞。這種形式適合在兒童公園、游樂園等處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