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支國家消防隊創(chuàng)建于北宋開封,完善于南宋臨安,到淳佑十二年(1252年)臨安已有消防隊20隅,7隊,總計5100人,有望火樓10座。 中國古代的消防,作為社會治安的一個方面,沒有獨立分離出來設置專門的機構。從漢代中央管理機構的“二千石曹尚書”和京城的“執(zhí)金吾”開始,均“主水火盜賊”,或“司非常水炎”、“擒討奸猾”。消防機構同治安機構始終在一起,也就是水火盜賊不分家。這種始終一體的治安消防體制直到社會分工已相當細化的今天,盡管我國的消防治理已有相當獨立的管理范圍,但就國家體制而言,消防治理同維護社會治安的各項工作仍由公安部門統(tǒng)一管理,這是中國的一種歷史傳統(tǒng)。
干粉滅火劑滅電器類火災被世界公認是有效的手段之一,脈沖超細干粉自動滅火裝置可用于撲救可燃氣體和可燃液體壓力噴射式火災,各種電器類火災和可燃固體火災。脈沖超細干粉自動滅火裝置在通訊基站中的配置,主要根據(jù)保護場所的火災性狀,可燃物的分布狀況進行性能化設計。脈沖超細干粉自動滅火本身能實現(xiàn)自動啟動,不需要另加火災探測報警設備,系統(tǒng)結構簡單,設備品種少,可靠性高。滅火裝置布置在保護對象的頂部即可。無需像傳統(tǒng)自動滅火設備那樣,每年進行維護保養(yǎng)。一旦起火即可在時間迅速將火撲滅,在無人職守的重要場所,安裝自動滅火系統(tǒng)是十分必要的,脈沖超細干粉自動滅火裝置是一種有效低廉的滅火技防手段。
中國古代的消防,作為社會治安的一個方面,沒有獨立分離出來設置專門的機構。從漢代中央管理機構的“二千石曹尚書”和京城的“執(zhí)金吾”開始,均“主水火盜賊”,或“司非常水炎”、“擒討奸猾”。消防機構同治安機構始終在一起,也就是水火盜賊不分家。這種始終一體的治安消防體制直到社會分工已相當細化的今天,盡管我國的消防治理已有相當獨立的管理范圍,但就國家體制而言,消防治理同維護社會治安的各項工作仍由公安部門統(tǒng)一管理,這是中國的一種歷史傳統(tǒng)。 西漢長安“每街一亭”,設有16個街亭;東漢洛陽城內二十四街,共有24個街亭。這種需內的街亭,又稱都亭。唐代京師長安,沒有亭,卻建有“武候鋪”的治安消防組織,分布各個城市和坊里。這種“武候鋪”,大城門100人,大坊30人;小城門20人,小坊5人。受左右金吾下屬左右翊府領導。在全城形成一個治安消防網(wǎng)絡系統(tǒng)。北宋開封“每坊三百步有軍巡鋪一所,鋪兵五人”,顯然是唐代“武候鋪”制度的繼承和發(fā)展。元化的正史中未見有“軍巡鋪“的記載,但在《馬可波羅游記中》卻有與軍巡鋪完體相同的“遮蔭哨所”。而明朝內外皇城則設有“紅鋪”112外,每鋪官軍10人。這些雖然各異,但它們都是城市基層的治安消防機構,相當于今天的公安派出所或警亭。
消防工程施工前必須向消防部門申報有關資料,辦理消防施工進場許可證。這一點同樣是對消防施工公司的一種要求,比如,一家有實力的公司,可以在3天拿到你的消防施工進場許可證,也就是開工證,那么,沒有實力的公司可能需要7個工作日甚至是半個月的時間才能難道相關的許可證!所以在選擇消防施工公司的時候,要看公司是否有相關的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