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消防設計防火審核申報條件編輯
1.填報《建筑消防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工程,應填報《自動消防設施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
2.建筑工程所在單位地形圖(1/1000),工程概況及簡要說明;
3.建筑工程項目1/500實測總平面圖一式兩份,計經(jīng)委立項批文,城建規(guī)劃部門勘測紅線圖一份;
4.國家、省級重點工程項目及其他設置自動消防設施的建筑工程項目應送消防設計專篇
5.設計任務書、說明書、工業(yè)建筑應有生產(chǎn)工藝流程,使用的原材料和半成品、成品的理化性質(zhì)、數(shù)量和運輸、儲存方式等資料;
6.全套土建、結構、水、電、暖通及消防系統(tǒng)圖紙;
7.建筑消防設施設計必須由法定資格單位承擔。圖紙必須有設計證號、設計單位名稱及設計人員、審核人員的簽名,蓋設計專用章,并出具《工程消防設計自審表》;
8.設計單位相應資質(zhì)證書復印件。
消防驗收是指消防部門對企事業(yè)單位竣工運營時進行消防檢測的合格調(diào)查,施工單位進行消防驗收時需要消防局進行檢測排查,同時需要出具電氣防火檢查合格證明文件,電氣消防檢測已被國家公安部列入消防驗收強制檢查的項目。 根據(jù)《中共辦公廳關于調(diào)整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職責機構編制的通知》和《中央編辦關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職責劃轉核增行政編制的通知》(中央編辦發(fā)〔2018〕169號),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收由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負責。
根據(jù)《中共辦公廳關于調(diào)整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職責機構編制的通知》和《中央編辦關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職責劃轉核增行政編制的通知》(中央編辦發(fā)〔2018〕169號),消防救援機構向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移交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職責工作,移交承接的范圍為各級消防救援機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消防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公安部令第106號,第119號令修改)承擔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職責。
除省、自治區(qū)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外,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承擔轄區(qū)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工作。具體分工由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確定,并報公安部消防局備案。
跨行政區(qū)域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工作,由其共同的上一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指定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