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分發(fā)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針對產(chǎn)品、方法或者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可以申請發(fā)明專利;針對產(chǎn)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可以申請實用新型專利;針對產(chǎn)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yè)應用的新設計,可以申請外觀設計專利。 申請發(fā)明專利的,申請文件應當包括:發(fā)明專利請求書、說明書(說明書內容需要指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及其有益效果。說明書有附圖的,應當提交說明書附圖)、權利要求書、摘要(必要時應當有摘要附圖),各一式兩份。涉及氨基酸或者核苷酸序列的發(fā)明專利申請,說明書中應包括該序列表,并把該序列表作為說明書的一個單獨部分提交,同時還應提交符合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規(guī)定的記載有該序列表的光盤或軟盤。
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文件應當包括:實用新型專利請求書、說明書、說明書附圖、權利要求書、摘要及其附圖,各一式兩份。
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文件應當包括:外觀設計專利請求書、圖片或者照片,各一式兩份。要求保護色彩的,還應當提交彩色圖片或者照片一式兩份。提交圖片的,兩份均應為圖片,提交照片的,兩份均應為照片,不得將圖片或照片混用。如對圖片或照片需要說明的,應當提交外觀設計簡要說明,一式兩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