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電子承兌匯票背書轉讓出錯怎么辦?首先,不同的背書轉讓出錯情況,響應的操作方式也不一樣!比如,背書人出現問題:背書人通過網上銀行把電子票據背書轉讓出去了,但是對方沒有可以簽收的電子票據信息等等。
1、要看是不是背書人在背書時,被背書人的開戶行應該是"XX分行營業(yè)部"的,卻選擇了"XX分行";
解決:背書人重新背書,選擇正確的被背書人開戶行即可.
2、被背書人的開戶行只有組織機構代碼號,但是沒有大額支付系統12位的行號,而網點只有同時具備組織機構代碼號與12位大額支付系統行號才可以辦理電子票據業(yè)務,不論是開票還是收票;
解決:被背書人只要在組織機構代碼號、大額支付系統12位行號都齊全的網點重新開立賬戶并開通網銀、電子票據功能就能解決。
二、電子承兌匯票背書轉讓時需要注意什么?
答:在被背書人發(fā)起回復之前,背書人和被背書人均可操作票據,背書人可撤銷背書申請,被背書人可回復(簽收或駁回)背書申請。
此時,系統按照時間優(yōu)先的原則進行處理:
如背書人先撤銷背書申請,則該背書申請已撤銷,被背書人不能再進行背書回復操作;
如被背書人先發(fā)起背書回復,則該背書申請按照被背書人的意思已簽收或駁回,背書人不能再撤銷該背書申請。
總之,銀行電子承兌匯票背書轉讓出錯我們應該找準出錯的原因,及時處理!
在辦理電子承兌匯票時有什么細節(jié)要注意的:一:款項接收方須明確是否開通電子承兌功能
由于電子銀行承兌辦理均是通過網上銀行電子數據之間的處理,有別于紙質承兌可以支付給任何收款方。因此支付方也需要明確接收方是否同樣開通網銀和對應的電子銀行承兌辦理業(yè)務,否則對方也可能無法接收電子承兌,或者只能選擇電子銀行承兌辦理全網惠的第三方服務機構來進行貼現。
二:申請方需及時開通網銀和對應的電子銀行承兌業(yè)務
企業(yè)申請電子銀行承兌匯票前期需要及時開通企業(yè)網銀賬號,因為電子銀行承兌辦理業(yè)務均通過網上與銀行之間進行電子票據的交割。當然也可選擇專業(yè)的電子銀行承兌辦理機構協助相關的匯票辦理,效率更快也節(jié)省人力和時間成本。另外網銀開通后還需要開通對應的承兌業(yè)務,才能開始下一步的申請工作。
三:選擇有資質的第三方服務機構
盡管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有其諸多優(yōu)勢,但電子銀行承兌辦理所需要的手續(xù)以及流程也需要消耗一定的人力和時間,并且有個別收款企業(yè)急需兌現,所以第三方電子銀行承兌辦理服務機構成為,當然在選擇服務機構時需檢查對方的資質和相關的資金實力,也包括相關的人員專業(yè)性和服務水平。
銀行承兌匯票的民事權利為2年。
持票人因超過票據權利時效或者因票據記載事項欠缺而喪失票據權利的,仍享有民事權利,可以請求出票人或者承兌人返還其與未支付的票據金額相當的利益。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
持票人應當自收到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的有關證明之日起3日內,將被拒絕事由書面通知其前手;其前手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其再前手。持票人也可以同時向各票據債務人發(fā)出書面通知。
持票人可以不按照票據債務人(前手)的先后順序,對其中任何一人、數人或者全體行使追索權。
想到銀行開承兌匯票,先要有銀行的授信,授信的門檻和貸款的申請條件基本是一樣的,就是說企業(yè)基本要有資格能從銀行那里貸到款,銀行才會和你這樣玩。能開出銀行承兌匯票的企業(yè),也相當于銀行對企業(yè)做了一個信用背書,因為銀行承兌匯票本身就是一個“信用票據”,說明該企業(yè)的經營效益、信譽都不錯,不但能帶給合作者增加更多的信心,也能提高企業(yè)的市場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