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車淘汰一般營運車輛報廢年限為8年;自備車15年,驗審合格可延期若干年;報廢轎車由回收公司支付300元,大貨車按噸位計算,但一般也僅幾百元。車輛報廢有三種途徑:一是車主可開車上門報廢;二是車主電話通知回收公司,由回收公司登門拖走報廢車;三是交警查扣上路行駛的報廢車后直接送往回收公司。當然,絕大多數(shù)是車主將車開上門報廢的,以便很快地更換新車。報廢時,車主需提供有效證件,填寫報廢表格,由回收公司對車主行駛證進行拓印,車主憑拓印件到車管所注銷檔案,車管所收繳了牌照、行駛證。車主在此基礎上領取報廢證,就可更新車輛上牌手續(xù)。為避免已到報廢年限的車輛非法流人市場,每輛報廢車解體過程都要經過身份審核、初解、拍照、存檔、切割、拆解、分類七大程序,要求十分嚴格。
按照規(guī)定,客車、轎車等封閉式車身的車輛須將車身砸毀,而貨車等有梁結構車輛須將底盤大梁割斷,使其無法修復,以杜絕報廢車再次被人賣出。解體時需對車輛的方向機、發(fā)動機、變速箱、車架梁、前后橋這“五大總成”進行破壞性風割處理;車輛報廢拆解留存電子檔案;塑料、橡膠和廢鋼鐵等有用部分予以回收,其中廢鋼廢鐵經破壞性處理后,直接送往煉鋼廠處理。拆解一輛報廢車,需經過接車、辦理報廢證、轉移到拆解現(xiàn)場、拆解和拆解完畢驗收這五道程序的簽字,然后將報廢資料輸入電腦,終身保存。
誰生產誰回收的報廢汽車處理模式
這種模式受到很多國家的青睞,在德國等歐洲國家,汽車制造企業(yè)在新車上市之前,必須出具一份證明,確保即將投入市場的新車的材料回收率和可利用率達到一定標準,否則就拿不到市場準入許可證。
在日本,汽車生產企業(yè)必須承擔一定的回收任務。根據日本《汽車回收再利用法》規(guī)定,汽車生產廠家有義務承擔汽車殘渣、氣囊等指定零部件的回收利用以及處理工作。據了解,在豐田等大型汽車生產企業(yè),都已經設立了專門的報廢汽車回收部門來處理這一工作。此外,政府還會根據回收情況獎勵汽車生產企業(yè),刺激他們的回收興趣。
一汽集團技術中心的一位汽車專家表示,當前我國汽車生產企業(yè)絕大多數(shù)都只負責生產,對回收一概不管。其實,由汽車生產企業(yè)進行回收具有很大的便利性,不僅對自己生產的零部件更為熟悉、拆解更為方便,在零部件再制造方面也有先天的優(yōu)勢。
數(shù)量眾多的報廢汽車回收企業(yè)
無論美國、日本還是德國等歐洲國家,數(shù)量眾多的回收企業(yè)是報廢汽車之所以得到有效處理的基礎,而在我國,回收企業(yè)的數(shù)字少得可憐。
據了解,目前日本的汽車拆解公司大約5000家,其中超過4/5都是月拆解量低于50臺的小型回收企業(yè),破碎公司140多家、粉碎機180多臺。在美國,這個數(shù)字大得驚人。目前美國的報廢汽車拆解企業(yè)超過一萬家,零部件再制造企業(yè)超過兩萬家,還有200多家拆后粉碎企業(yè)。而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我國報廢汽車回收企業(yè)只有不到500家。
一位汽車專家表示,增加報廢汽車回收企業(yè)的數(shù)量,已經成為現(xiàn)階段政府必須完成的一個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