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防護一級實驗室一般適用于對健康成年人無致病作用的微生物;二級適用于對人和環(huán)境有中等潛在危害的微生物;三級適用于主要通過呼吸途徑使人傳染上嚴重的甚至是致死疾病的致病微生物或其毒素;四級適用于對人體具有高度的危險性,通過氣溶膠途徑傳播或傳播途徑不明、尚無有效疫苗或方法的致病微生物或其毒素。
為確保實驗室內的氣流由“清潔”區(qū)域流向“污染”區(qū)域,實驗室內不應使用雙側均勻分布的排風口布局。不應采用上送上排的通風設計。由生物柜排出的經(jīng)內部過濾的空氣可通過系統(tǒng)的排風管直接排至大氣,也可送入建筑物的排風系統(tǒng)。應確保生物柜與排風系統(tǒng)的壓力平衡。
實驗臺表面應不透水,耐腐蝕、耐熱。
b)實驗室中的家具應牢固。為易于清潔,各種家具和設備之間應保持一定間隙。應有專門放置生物廢棄物容器的臺(架)。家具和設備的邊角和突出部位應光滑、無毛刺,以圓弧形為宜。
c)所需真空泵應放在實驗室內。真空管線必須裝置在線過濾器。
d)壓縮空氣等鋼瓶應放在實驗室外。穿過圍護結構的管道與圍護結構之間必須用不收縮的密封材料加以密封。氣體管線必須裝置在線過濾器和防回流裝置。
e)實驗室中應設置洗眼裝置。
實驗室設施(第二道屏障)1、遏制病源的設施應該有帶鎖的門(見42CFR 72.6)(另發(fā))。
2.新建實驗室選址要遠離公共場所。
3.每個實驗室有一個洗手池。
4.實驗室設計要便于清洗,實驗室內不適宜用地毯。
5.實驗臺表面應能防水、耐熱、耐有機溶劑、耐酸堿和耐用于工作臺面及設施的其他化學物質。
6.實驗室的操作臺應能承受預期的重量并符合使用要求。實驗臺、柜以及設備之間的空間應便于打掃。實驗室使用的椅子及其它器具,應覆蓋易于清洗的非織物。
7.安裝生物柜時,要考慮到房間的通風和排風,不會導致生物柜超出正常參數(shù)運行。生物柜應遠離門、遠離能打開的窗,遠離行走區(qū),遠離其他可能引起風壓混亂的設備,保證生物柜氣流參數(shù)在有效范圍內。
8.應有眼睛沖洗裝置。
9.光線適宜于開展所有的工作,避免反光和閃光,以免妨礙視覺。
10.沒有特別的通風要求。添置新設備時,應考慮機械通風系統(tǒng)輸送的氣流不會造成實驗室外部空氣的循環(huán)。如果實驗室有對著外面的窗子,應裝防止蒼蠅的窗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