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訓背景
改革過度時期,江蘇省教師證考試也實行了考試新政策,并即將與全國接軌。首先,從2015年開始實行全國統(tǒng)考的制度,2014屆的師范生也要參加教師證資格考試;其次,教師證不在是終身有效,而是3年一審,在職教師5年一審。
二、教師資格證分類及報考條件
幼師: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其他中專學歷為不合格學歷)或高等教育學歷。
小教: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其他中專學歷為不合格學歷)及其以上學歷。
(一)申請教師證流程
1.申請人向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提交上述 材料;
2.申請各類教師資格對應的認定機構為:
① 申請幼兒園、小學教師資格者,向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交材料;
3.初步審查: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無誤后,將通知申請人面試、試講的具體時間。
4.基本素質、能力考察: 除師范教育類畢業(yè)生外,其他申請人需參加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的專家審查委員舉 辦的面試和試講,接受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的考察。
5.得到通知: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日起30個法定工作日之內,做出是否通過認定的意見并通知申請人。
6.領取證書: 申請人經認定取得教師資格,應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通知的時間內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并由個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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