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確認用途后,如何進行修改和更正?
稅務總局近日制發(fā)了《關于增值稅綜合服務平臺等事項的公告》
《公告》明確,納稅人應當按照用途確認結果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或申請出口退稅、代辦退稅。如果出現(xiàn)用途確認錯誤的情形,稅務部門將為納稅人提供規(guī)范、便捷的更正服務。
納稅人將用途誤確認為申報抵扣,
如果要改用于出口退稅或代辦退稅,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主管稅務機關核實情況后,即可為納稅人調整用途。
納稅人將用途誤確認為申請出口退稅、代辦退稅的,
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主管稅務機關核實尚未申報出口退稅并幫助納稅人回退電子信息后,納稅人可以通過綜合服務平臺重新確認用途。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