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TF16949:2016標準有關的“文件化信息”要求解讀
IATF16949:2016標準與ISO9001:2015版標準在文件管理方面有許多不同,比如:保留了質量手冊、程序文件、質量記錄等。以下為IATF16949:2016在ISO9001:2015基礎上增加的有關文件化的信息,僅供參考。
(1)標準4.3.1 刪除8.3產品設計開發(fā)的要求必須是合理的且保持文件化信息。
(2)標準4.4.2 必要時,組織應:a) 保持形成文件的信息以支持過程運行;b) 保留確認其過程按策劃進行的形成文件的信息。
(3)標準5.3.2 產品要求符合性和糾正措施,保留授權人員的文件化信息;
(4)標準6.1.2.2應急計劃;
(5)標準7.1.5.1.1 測量系統(tǒng)分析,記錄應保持顧客接受替代方法(見9.1.1.1);
(6)標準7.1.5.2 測量溯源 對照能溯源到國際或國家標準的測量標準,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間隔或在使用前進行校準和(或)檢定(驗證)。當不存在上述標準時,應保留作為校準或檢定(驗證)依據的形成文件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