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容器
(1)電容器:兩塊相互靠近又彼此絕緣的導體組成電容器.電容器可以儲存容納電荷. (2)電容器的帶電量:一個極板所帶電量的值.
(3)電容器的充、放電:
①充電:使電容器帶電的過程稱為充電,充電后兩板帶等量異種電荷.
②放電:使充電后的電容器失去電荷叫放電.
2.電容:
(1)定義:電容器所帶的電量與兩極板間電勢差的比值叫電容.
(2)物理意義:電容是描述電容器儲存電荷本領大小的物理量,在數值上等于把電容器兩極板間的電勢差增加1 V所需充加的電量.
烏魯木齊高壓電容器-50KVAR電容器
2.常用電容器:從構造上看,可分為固定電容器和可變電容器兩類.
固定電容器的電容是固定不變的;可變電容器一般是通過改變兩極的正對面積來改變電容.當然也可以通過改變兩極間的距離、或者改變電容器所充的電介質來改變電容.
3.電容器的額定電壓和擊穿電壓:擊穿電壓是電容器的極限電壓,超過這個電壓,電容器內的介質將被擊穿.額定電壓是電容器長期工作時所能承受的電壓,它比擊穿電壓要低.電容器在不高于額定電壓下工作都是可靠的,不要誤認為電容器只有在額定電壓下工作才是正常的.
電容器具有“通交流、隔直流”的特性。直流電的極性和電壓大小是固定不變的,不能通過電容器。而交流電的極性和電壓的大小是不斷變化的,能使電容器不斷地充電與放電,形成充、放電電流。
烏魯木齊高壓電容器-50KVAR電容器
技術性能及要求
1、電容偏差:-5%-+10%,三相中在任何兩個線路端子之間測得的電容與小電容之比應不超過1.06。
2、介質損耗角正切值tanδ在額定電壓Un下,20℃時:
A、對膜紙復合介質:tanδ≤0.0012.
B、對全膜介質:tanδ≤0.0005.
3、連續(xù)運行電壓1.0Un,長期過電壓值不超過1.1Un。
4、穩(wěn)態(tài)過電流(包括諧波電流)不超過1.43ln。
5、允許容量不超過1.35Qn。
6、安裝運行地區(qū)的海拔高度不超過1000m。
7、安裝運行地區(qū)環(huán)境空氣溫度范圍-40℃-+40℃。
8、投入運行時,其端子上的剩余電壓應不超過0.1Un。
9、安裝運行場所應無劇烈的機械振動、無有害氣體及蒸汽、無導電性及爆炸性塵埃。
烏魯木齊高壓電容器-50KVAR電容器
用途及執(zhí)行標準
并聯于50/60Hz的高壓供電系統(tǒng)中,用來改善電網質量,減少線路損耗,提高功率因數,充分發(fā)揮發(fā)電供電設備的效率。1.2執(zhí)行標準GB/T11024-2001等同采用IEC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