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lián)系人:周老師 學習地址:海門市解放中路貴都之星8幢5樓7樓(利群時代東)
一、構造柱和普通柱子什么區(qū)別?
構造柱不參與結構計算。一般做法是先砌墻后澆柱。其縱筋及箍筋只需構造配置,不需要滿足小配筋率。而普通柱其縱筋及箍筋需根據(jù)計算配置,且不得小于小配筋率。
二、工地為什么要打樁?
房屋即地面以上的建筑群,必須要有一個牢固的基礎.如不經處理基礎產生的不均勻沉降,輕則造成房屋裂縫開口,重則造成房屋倒塌.為了保證房屋的,地基必須經專業(yè)勘察部門勘察,根據(jù)上部荷載設計采用何種基礎.樓層高的采用深基礎處理,象打粧挖樁到深部持力層,或挖到房屋的地下室負標高再打樁(水泥樁,振沖粧)到持力層,樓層低的就直接大開挖或 振沖碎石粧(提前液化基礎抗地震效果好),以消除地基的不均勻沉降,滿足上部建筑的承載要求。
簡單地說就是:當?shù)鼗鶞\層土質較差,持力土層埋藏較深時,需要采用深基礎才能滿足結構物對地基強度、變形和穩(wěn)定性要求時,就用樁基礎,即打樁。反之則用明挖擴大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