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交叉口上無法實現(xiàn)交通分離的地方,用來在時間上給交通流分配通行權的交通指揮措施。交通信號的作用是科學分配道路上車輛、行人的通行權,使之有秩序地順利通行。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和交通標線的設置應當符合國家標準。
交通信號燈分類:
(1)交通信號燈按顏色分為紅燈、綠燈、黃燈;
(2)按功用分為機動車信號燈、非機動車信號燈、人行橫道信號燈、車道信號燈、方向指示信號燈(箭頭信號燈)、閃光警告信號燈和鐵路平交道口信號燈。
指路標志:傳遞道路方向、地點、距離信息的標志。共有146種。顏色除里程碑、百米樁外,一般為藍底、白圖案;高速公路一般為綠底、白圖案;形狀除地點識別標志、里程碑、分合流標志外,一般為長方形和正方形。設置在需要傳遞道路方向、地點、距離信息的路段或交叉口附近。
(5)旅游區(qū)標志:提供旅游景點方向、距離的標志。共有17類。顏色為棕色底、白色字符圖案;形狀為長方形和正方形。旅游區(qū)標志又可分為指引標志和旅游符號兩大類,設置在需要指示旅游景點方向、距離的路段或交叉口附近。
閃光警告信號燈為持續(xù)閃爍的黃燈,提示車輛、行人通行時注意瞭望,確認后通過。閃光警告信號燈道路與鐵路平面交叉道口信號燈
道路與鐵路平面交叉道口信號燈是設置在道路與鐵路相交路口的兩個或一個紅色信號燈,用于指導車輛和行人通行。
兩個紅燈交替閃爍或者一個紅燈亮時,表示禁止車輛、行人通行;紅燈熄滅時,表示允許車輛、行人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