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標志是顯示交通法規(guī)及道路信息的圖形符號,它可使交通法規(guī)得到形象、具體、簡明的表達,同時還表達了難以用文字描述的內(nèi)容,用以管理交通、指示行車方向以保證道路暢通與行車的設施。適用于公路、城市道路以及一切專用公路,具有法令的性質(zhì),車輛、行人都必須遵守。
交通標識牌分為主標志和輔助標志兩大類。
主標志
(1)警告標志:警告車輛,行人注意道路前方危險地點的標志。
道路交通標志牌
道路交通標志牌
(2)禁令標志:禁止或限制車輛、行人某種交通行為的標志。
(3)指示標志:指示車輛、行人行進的標志。
(4)指路標志:傳遞道路方向、地點、距離信息的標志。
(5)旅游區(qū)標志:提供旅游景點方向、距離的標志。
(6)道路施工標志:通告道路施工區(qū)通行的標志。
(7)限速標志:警告車輛減速行駛的標志。
輔助標志
附設在主標志下,起輔助說明作用的標志。
(1)公路交通標志板均應采用符合現(xiàn)行《公路交通標志反光膜》(GB/T 18833)要求的反光膜或其他逆反射材料制作。
(2)交通標志板采用反光膜材料時,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上宜采用一、二級反光膜,二、三級公路的交通標志宜采用三、四級反光膜,四級公路宜采用四、五級反光膜。
(3)門架、懸臂型等懸空類交通標志,宜采用比路側(cè)交通標志等級高的反光膜。
(4)在保證均勻性和條件容許時,可以采用照明或發(fā)光二極管增加重要標志的視認效果。
1、交通標志應體現(xiàn)公路及周邊路網(wǎng)的特點,使駕駛員準確確定自己所處的位置、找到正確的目的地,并對路網(wǎng)中的交通量進行合理分配;
2、交通標志應能加強駕駛員行車的意識;
3、交通標志應容易識別、易于理解;
4、交通標志的設置應系統(tǒng)、連續(xù)、均衡、避免信息過載;
5、動態(tài)交通標志的設置不應妨礙靜態(tài)交通標志的使用。
6、收集公路的道路、交通、氣象、環(huán)境及周邊路網(wǎng)等基礎資料;
7、確定公路交通標志的實施標準、規(guī)模;
8、從、環(huán)保、技術、經(jīng)濟、美觀等方面進行方案比較,選擇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