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色
一般情況下交通標志顏色的基本含義如下:
1.紅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險,用于禁令標志的邊框、底色、斜杠,也用于叉形符號和斜杠符號、警告性線形誘導標的底色等。黃色或熒光黃色:表示警告,用于警告標志的底色
2. 藍色:用于表示指令、遵循,用于指示標志的底色:表示地名、路線、方向等的行車信息,用于一般道路指路標志的底色
3.綠色:表示地名、路線、方向等行車信息,用于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指路標志的底色。
4. 棕色:表示旅游區(qū)及景點醒項目的指示,用于旅游區(qū)標志的底色
5.黑色:用于標識的文字、圖形符號和部分標志的底色
6. 白色:用于標志的底色、文字和圖形符號以及部分標志的邊框
7. 橙色或熒光橙色:用于道路作業(yè)區(qū)的警告、指路標志
8. 熒光黃綠色:表示警告,用于注意行人、注意兒童警告標志交通標志形狀的一般使用規(guī)則
a) 內部照明標志
標志板內裝照明裝置,采用半透明材料制作標志面板,有單面顯示和兩面顯示兩種。內部照明標志可根據標志板的大小,承受的風力進行結構設計。確保標志面照度均勻,在夜間具有150m 的視認距離。燈箱結構合理,金屬構件經防腐處理,防雨防塵,電器元件耐久可靠,檢修方便。
b) 外部照明標志
外部光源照亮標志面的方式。
外部照明標志的光源應進行專門設計。照明燈具及其影陰不能影響標志認讀。外部光源在標志面上的照度不得有明顯不均勻,均勻度(照度/小照度)須在4 以下,確保在夜間具有150m 的視認距離。外部照明光源不能給路上司機造成眩目。
(1)公路交通標志板均應采用符合現(xiàn)行《公路交通標志反光膜》(GB/T 18833)要求的反光膜或其他逆反射材料制作。
(2)交通標志板采用反光膜材料時,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上宜采用一、二級反光膜,二、三級公路的交通標志宜采用三、四級反光膜,四級公路宜采用四、五級反光膜。
(3)門架、懸臂型等懸空類交通標志,宜采用比路側交通標志等級高的反光膜。
(4)在保證均勻性和條件容許時,可以采用照明或發(fā)光二極管增加重要標志的視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