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租賃業(yè)被稱為交通運輸服務行,它因為無須辦理保險、無須年檢維修、車型可隨意更換等優(yōu)點,以租車代替買車來控制企業(yè)成本,這種在外企中十分流行的管理方式,正慢慢受到國內企事業(yè)單位和個人用戶的青睞。
汽車租賃是指在約定時間內,租賃經營人將租賃汽車(包括載貨汽車和載客汽車)交付承租人使用,不提供駕駛勞務的經營方式。汽車租賃的實質是在將汽車的產權與使用權分開的基礎上,通過出租汽車的使用權而獲取收益的一種經營行為,其出租標的除了實物汽車以外,還包含保證該車輛正常、合法上路行駛的所有手續(xù)與相關價值。不同于一般汽車出租業(yè)務的是,在租賃期間,承租人自行承擔駕駛職責。汽車租賃業(yè)的核心思想是資源共享,服務社會。
按照租賃期長短劃分
1997年頒布實施的《汽車租賃試點工作暫行管理辦法》中按照租賃期的長短將汽車租賃分為長期租賃和短期租賃。在實際經營中,一般認為15天以下為短期租賃,15~90天為中期租賃,90天以上為長期租賃。
長期租賃,是指租賃企業(yè)與用戶簽訂長期(一般以年計算)租賃合同,按長期租賃期間發(fā)生的費用(通常包括車輛價格、維修維護費、各種稅費開支、保險費及利息等)扣除預計剩存價值后,按合同月數平均收取租賃費用,并提供汽車功能、稅費、保險、維修及配件等綜合服務的租賃形式。
短期租賃,是指租賃企業(yè)根據用戶要求簽訂合同,為用戶提供短期內(一般以小時、日、月計算)的用車服務,收取短期租賃費,解決用戶在租賃期間的各項服務要求的租賃形式。
隨著人們消費水平的提高,對消費品有不斷更新的欲望。在歐美人們平均8個月更換一次車型。假在花費三十多萬元購買一臺轎車,因社會經濟發(fā)展很快,一年后汽車的性能、外觀改進很多,而價格卻會大幅下降。一年后,如果想換新車型,老車可能15萬元就很難賣出。這意味著,一年中車價損失接近20萬元。但假如租賃一臺三十多萬元的車,只需10余萬元。而且,可隨時租用車型。從人們經常更換手機的狀況就能預料到幾年后,經常換新車,將是人們的新時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