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機 ,又稱挖掘機械(excavating machinery),又稱挖土機,是用鏟斗挖掘高于或低于承機面的物料,并裝入運輸車輛或卸至堆料場的土方機械。
挖掘機挖掘的物料主要是土壤、煤、泥沙以及經過預松后的土壤和巖石。從近幾年工程機械的發(fā)展來看,挖掘機的發(fā)展相對較快,挖掘機已經成為工程建設中最主要的工程機械之一。 挖掘機最重要的三個參數:操作重量(質量),發(fā)動機功率和鏟斗斗容。
最初挖掘機是手動的,從發(fā)明到2013年已經有一百三十多年了,期間經歷了由蒸汽驅動斗回轉挖掘機到電力驅動和內燃機驅動回轉挖掘機、應用機電液一體化技術的全自動液壓挖掘機的逐步發(fā)展過程。臺液壓挖掘機由法國波克蘭工廠發(fā)明成功。由于液壓技術的應用,20世紀40年代有了在拖拉機上配裝液壓反鏟地懸掛式挖掘機。1951 年,臺全液壓反鏟挖掘機由位于法國的 Poclain( 波克蘭 ) 工廠推出,從而在挖掘機的技術發(fā)展領域開創(chuàng)了全新空間,20世紀50年代初期和中期相繼研制出拖式全回轉液壓挖掘機和履帶式全液壓挖掘機。初期試制的液壓挖掘機是采用飛機和機床的液壓技術,缺少適用于挖掘機各種工況的液壓元件,制造質量不夠穩(wěn)定,配套件也不齊全。從20世紀60年代起,液壓挖掘機進入推廣和蓬勃發(fā)展階段,各國挖掘機制造廠和品種增加很快,產量猛增。1968-1970年間,液壓挖掘機產量已占挖掘機總產量的83%,已接近。
代挖掘機:電動機、內燃機的出現,使挖掘機有了先進而合適的電動裝置,于是各種挖掘機產品相繼誕生。1899年,臺電動挖掘機出現了。次世界大戰(zhàn)后,柴油發(fā)動機也應用在挖掘機上,這種柴油發(fā)動機(或電動機)驅動的機械式挖掘機是代挖掘機。
第二代挖掘機:隨著液壓技術的廣泛使用,使挖掘機有了更加科學適用的傳動裝置,液壓傳動代替機械傳動是挖掘機技術上的一次大飛躍。1950年德國的臺液壓挖掘機誕生了。機械傳動液壓化是第二代挖掘機。
正鏟挖掘機
正鏟挖掘機的鏟土動作形式。其特點是“前進向上,強制切土”。正鏟挖掘力大,能開挖停機面以上的土,宜用于開挖高度大于2m的干燥基坑,但須設置上下坡道。正鏟的挖斗比同當量的反鏟的挖掘機的斗要大一些,可開挖含水量不大于27%的一
至三類土,且與自卸汽車配合完成整個挖掘運輸作業(yè),還可以挖掘大型干燥基坑和土丘等。正鏟挖土機的開挖方式根據開挖路線與運輸車輛的相對位置的不同,挖土和卸土的方式有以下兩種:正向挖土,側向卸土;正向挖土,反向卸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