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船打撈是打撈沉沒于水中物體的工程作業(yè)。包括打撈船舶、飛行器、貨物等。在航道、港口水域中的打撈作業(yè),可達到清理通航障礙物的目的。打撈是一項綜合性技術,涉及測量、潛水、水下切割、封堵、水下爆破和水下焊接等。海上航行的船舶由于多種原因,導致海水進入船艙,使得船舶浮力不足而沉沒。要打撈沉船,就得讓沉船恢復它的浮力,才能使沉船浮出水面,重見光明。量得恢復它的浮力!由此出現(xiàn)了浮力打撈法。
其他打撈法 筑堰抽水打撈法,是在沉船周圍筑圍堰抽干水,封補破洞后再放水浮船.1956年在中山縣打撈“武鳳號”軍艦時曾采用此法.斷船整撈法,可以把尚未完全斷裂為二的沉船整艘起浮,減少了大量的水下電割等工作量,且節(jié)省工程時間和費用.1975年打撈日本冷藏船,1958年打撈日本小油輪等均采用此法.1975年救助泰國“東方三號”時還采用過筑假雙重底打撈法.
隨著浮筒和大型浮吊的出現(xiàn),更多的時候是采用綜合打撈法.即在打撈一艘沉船的過程中不僅要用浮筒,內(nèi)浮力還要封艙抽水,用浮吊協(xié)助吊浮.由于綜合運用多種打撈法,減少了海上作業(yè)時間,對不同類型、不同水深的沉船也能應付自如.
泡沫塑料打撈法,將比重輕的閉孔泡沫塑料輸入沉船艙內(nèi),排去海水,借泡沫浮力抬起船舶,此法免去在沉船底穿引鋼纜的不便,且減少或免去封艙工作,也適應海上風浪下作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