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可代辦FTA韓國產地證或香港商會未加工證明
中韓產地證FTA,有些客戶需要說在證書上面加蓋香港未再加工證明的章。因為中國出口到韓國的貨物,經過了香港中轉,但是韓國客戶那邊不知道這批貨物在香港有無經過任何的加工改造,需要中國的出口商這邊做未再加工證明給他們,因此,在中韓產地證FTA的證書上面,就多加蓋了香港中檢公司的章-未再加工證明的章。
香港未再加工證明,也叫做“香港中檢產地證未再加工證明”,具體是指根據原產地證的直運規(guī)則概念來說:受惠國的原產品必須從該受惠國直接運至進口給惠國。但是由于地理的原因或者是運輸的需要,也允許貨物經過出口受惠國以為的第三國領土,不管是否在過境國或地區(qū)轉換運輸工具或存貨棧,其條件是:貨物一直處于該過境國或地區(qū)海關的監(jiān)督下,未投入當地市場銷售或交付當地使用,以及除卸裝和為使貨物保持良好狀態(tài)而作的必要處理外,未在那里進行過任何再加工。直運規(guī)則與產品原產地并無直接聯(lián)系,但它是一個必要的技術手段,用以確保運至進口給惠國的產品就是出口受惠國發(fā)運的原產品,從而避免了中途經過境國時可能進行的任何再加工或換包。直運運輸證明包括出口受惠國簽發(fā)的直運提單或聯(lián)運提單等運輸單據以及過境國海關當局簽發(fā)的證明,證明貨物名稱、卸貨及裝貨日期、船名、啟航日期及貨物過境國或地區(qū)停留的狀態(tài)。
辦理中韓產地證FTA和香港未再加工證明這2個文件麻煩嗎?
不麻煩,辦理中韓產地證FTA只需根據提單和INVOICE來填寫一份表格即可,然后我們這邊做核對件給您核對,您核對正確后,我們出正本給您。辦理香港未再加工證明只需您提供中韓產地證FTA的正本,INVOICE和提單的掃描件,然后我們送香港辦理。中韓產地證FTA辦理的時間為1-2個工作日左右;香港未再加工證明辦理的時間大概為2個工作日左右。
如需辦理各國產地證、使館認證、貿促會認證等各類進出口代理可咨詢本公司:深圳市瑞祺進出口有限公司--林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