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與維護
1.試車,在無載荷情況下,接通電源,開動并檢查各機構控制系統(tǒng)和裝置,均應靈敏準確可靠,方可使用。
2.不得超過起重機所規(guī)定的起重量。
3.不得沿主梁方向斜吊物品。
4.本起重機可以適用于吊運熔化金屬。
5.用戶應做到經常檢查并能及時發(fā)現起重機各部位是否有異?,F象,尤其是如果主橫梁連接處用戶未加以施焊時,應能經常檢查連接螺栓是否有異?,F象。
3.2調試
安裝完畢應進行調試,首先應空載試驗,檢驗起升和運動動作方向是否與按鈕標志相符;車輪與軌道間間隙是否合適;制動器是否可靠;如有異常進行調整。
試驗載荷1.25 倍額定載荷:試驗載荷應分2~3次。試驗載荷時,載荷應距離地面100~200mm,懸空10~15min,卸載后檢查部位有無異常,如此重復3次以上,檢查主梁實際上拱度應不小于0.8s/1000,各部位卻無異常后進行動載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