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定制 是 型號 MH
起重機類型 門式起重機 操作形式 地操 結構形式 箱梁
跨度 4-40(米) 懸臂長度 1-10(米) 有效起升高度 20(米)
額定起重量 1-20(噸) 適用范圍 車間 倉庫 大車運行速度 20(m/min)
動葫蘆門式起重機上橫梁布置在上軌道上方,下橫梁布置在下軌道上方。一般下橫梁比上橫梁長,長度的差別大小取決于支腿的長度及角度。MH電動葫蘆門式起重機適用于在工作級別A3~A4,工作環(huán)境溫度-25℃~+40℃,相對濕度≤85﹪的無易燃、易爆危險及腐蝕性介質環(huán)境條件下工作。
采用電動葫蘆作為起升機構吊運熔融金屬的起重機,其制動器的設置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當額定起重量大于5t時,電動葫蘆除設置一個工作制動器外,還必須設置一個制動器,制動器設置在電動葫蘆的低速級上,當工作制動器失靈或傳動部件破斷時,能夠可靠地支持住額定載荷;
(二)當額定起重量小于或者等于5t時,電動葫蘆除設置工作制動器外,也宜在低速級上設置制動器,否則電動葫蘆應當按1.5倍額定起重量設計,或者使用單位選用的起重機的額定起重量是起重量的1.5倍,并且用起重量標志明確允許的起重量。
MH型電動葫蘆半門式起重機(以下簡稱:起重機)是遵循GB/T3811-2008《起重機設計規(guī)范》及JB/T5663-2008《電動葫蘆門式起重機》等國家和行業(yè)標準設計、制造的起重機。MH電動葫蘆門式起重機橋架主要由:主梁、上橫梁、下橫梁、支腿、等部分組成。
試運轉前對下列項目進行檢查:
9.1.1起重機電源應符合隨機技術資料要求。 9.1.2電氣線路的連接應正確可靠。 9.1.3限位器靈活可靠。
9.1.4所有潤滑部位均已按隨機技術資料要求加入相應種類的潤滑油。 9.1.5所有部件的外殼螺栓應逐個檢查并擰緊。
9.1.6通電后,檢查控制按鈕的操縱方向與起重機的運動方向是否一致。 9.1.7升降限位開關正式使用前,檢查限位開關動作位置應與起升機構運轉
方向是否一致,否則應更改接線。
9.1.8起重機電動小車的行走輪應轉動靈活并與鋼軌接觸性能良好。